各学院:
为检查教学效果、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教务处确定于本学期10周、11周进行期中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4月21日、22日,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大学英语、微积分、大学物理、材料力学、工程力学、理论力学等科目的考试,形式为闭卷。请各学院教务老师按照本通知附件及时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名单,并于4月10日之前以邮件(269001092@qq.com)形式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何玮处。
2、 其余各类课程如需安排期中考试,原则上安排在10-11周进行。请各学院提前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安排考试教室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试题印制手续。
3、各类专业课主考教师须提前两天到各学院教务干事处领取试卷,并清点份数。如试卷出现数量短缺或印刷质量问题,请立即与考试管理科联系;对于大面积基础课,开课学院需在考试前分清试卷,考试时带到各教学楼,各教学楼应有试题发放人负责试题收发等工作。
4、学分制学生的考试课程,必须严格按照选定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相对应教室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若未按照选定课程序号参加考试,出现无成绩等问题责任自负。
5、主监考为各开课学院教师,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指派。如任课教师担任两个以上班级主考,学生所在学院必须按规定安排两名以上监考教师。
6、学生须按主监考、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坐,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场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履行其职责。考试进行30分钟后,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主、监考教师务必当场认真清点试卷份数,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
7、监考教师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凡因监考教师原因造成的考试事故按《四川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如有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教师应按照《考场记录》上的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立即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
8. 学生可登录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新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中查看个人考试安排。
9、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电话:85996108 85406700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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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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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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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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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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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理论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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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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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阅读与翻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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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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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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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4、大学英语—4(八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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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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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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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上车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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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江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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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江或华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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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9:30、13: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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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3:00、17: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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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