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奖励

关于开展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通知

添加时间:2012-11-20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川大教[2004]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本科‘323+X’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为契机,以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为抓手,发现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总结经验,示范推广,提升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整体水平,进一步营造全校教师重视、研究、投身本科教学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本届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坚持“三结合”(与探究式教学方法改革相结合,与精品课程教学及建设相结合,与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相结合),以研究型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要求为标准(见附件1),突出启发式讲授、批判式讨论、非标准化答案考试。

 

三、参评条件

1.要求参评教师为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科生课堂教学(鼓励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和青年教师参评)。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或往届教学优秀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3.原则上要求参评教师课堂教学学时不低于32学时/学年。

4.近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四、奖励名额

1.每个学院推荐2名教师参评(承担公共课、基础课的学院不超过3名)。

2.学校设立教学优秀奖40名左右(分为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10名(标准见附件2)。

 

五、评选方式

采取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评选方式。

 

六、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学院初评(2012年11月-2013年6月)

1.学院按照参评条件组织教师申报,进行院内初评。

2.学院进行初评程序

① 学院成立本科教学优秀奖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全过程进行听课和调查,填写听课表,学年结束时按照学院的评选指标体系对参评教师提出量化的评价意见,并请所有专家在评价意见汇总表上签字。

② 各学院需对申报教师进行学生评教,得出量化的评价结果。

③ 各学院应组织由学院领导、同行教师对参评教师的工作态度、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同行评价,并得出量化的评价结果。

④ 学院在综合专家、同行和学生评教结果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3.学院需向学校提供以下评选材料:

① 学院开展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报告;

② 学院评选材料附件(包括学院评奖机构的人员名单、专家名单、专家评价意见汇总签字表、学院评选指标体系);

③《四川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

④《四川大学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⑤ 推荐人选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见附件5)。

 

请将以上材料以书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于2013年5月21日前报望江校区行政楼220室陆老师处。联系电话:85400031,Email:scujxpg@163.com。

 

(二)学校评选阶段(2013年9月-2014年5月)

学校将成立评奖领导小组、评奖办公室和专家组。分阶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教师进行听课、评价并组织观摩教学。根据听课专家的评价意见,结合其他测评结果经学校专家组评审、在全校公示后报学校审批,评选出第六届教学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附件:

1.四川大学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评价标准

2.四川大学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3.四川大学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推荐表

4.四川大学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学申报汇总表

5.推荐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教务处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