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奖励

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2-03 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为支持我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优秀教师全心投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事业,特设立“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依据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与唐立新先生新签订的“四川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捐赠协议,现正式启动2019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严格参照《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

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共设20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每个单位限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

(一)曾经获得“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学校现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本年度卓越教学奖、星火校友奖教金、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以及人事处、社科处、科研院等多个“唐立新”或“五粮春”相关奖项在全校范围内同时评选,每位教职工只能获评其中一个奖项。

三、推荐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书面材料,所在单位请严格参照《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核实申请人资格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情况、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后择优推荐,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推荐1名完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填写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推荐人申报表(见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并向学校报送电子材料和文本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建议装订为一本),并且按照可查顺序编辑好,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近五年,承担直接面向本科课堂教学总学时不低于400学时;其中基础课占60%,或主持并讲授一门及以上全校公选课程,该项请学院出具经过教学院长认定签字盖章的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出版的教材、论文、书籍(封面和目录)以及证书、奖状等。

四、时间安排

12月3-8日,各学院组织推荐并完成评审及公示;于12月9日下午17:00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书面材料报评督办,同时将附件2的电子文件发送至scujxpg@163.com,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315办公室,电话:85406686。

 

                                                    教务处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9年12月3日